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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
2022-01-20 15:26:33
1月13日,《廣州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開始公示,其中提出,“十四五”期間,廣州需在自然村全覆蓋治理基礎上深入開展提升工作,持續完善污水收集與處理,在有條件的農村地區推進雨污分流改造。
征求意見稿中提出,要推進農村地區的雨污分流改造。對于已納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自然村宜結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提質增效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實施管網雨污分流改造,確保雨水或山水盡量不進入污水系統。距離城鎮污水管網較近、人口居住集中,且“十四五”期間擬接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村要同步開展雨污分流改造。同時積極響應“碳達峰”“碳減排”要求,完善資源化利用的配套設施建設,探索將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等農村建設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結合,統一規劃、一體設計。
在農村污水治理的資金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積極拓展投融資渠道,優化EPC等項目的實施,引導企業、鄉賢投資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嚴控新增隱性債務前提下,可通過申請國開行等政策性銀行中長期低息貸款等方式籌措資金。可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產業開發類項目整合搭配實施。同時探索付費運營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區綜合考慮當地集體經濟狀況、污水處理成本、農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付費標準,逐步探索建立污水治理付費制度。支持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將付費事項納入村規民約。
廣州市水務局關于公開征求《廣州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方(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部署,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深化我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指導意見》(粵辦函〔2021〕285號)廣州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方案》(穗鄉村組〔2021〕4號)要求,在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蓋的基礎上,科學合理有序推進廣州市“十四五”時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廣州市水務局組織編制了《廣州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目前已編制完成征求意見稿。為了讓公眾充分了解方案內容,科學謀劃廣州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公眾若有意見和建議,請于2022年2月13日前向廣州市水務局反映或提交。具體途徑如下:
1.郵寄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瘦狗嶺路555號廣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辦公室,郵政編碼:510640。請在信封上注明“《廣州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
2.聯系電話:86343273-614,傳真號碼:87394138。
3.電子郵箱:pszxjgb@gz.gov.cn。
社會公眾提交意見請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系。
廣州市水務局2022年1月13日
廣州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部署,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深化我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指導意見》(粵辦函〔2021〕285號)廣州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方案》(穗鄉村組〔2021〕4號)要求,在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蓋的基礎上,科學合理有序推進我市“十四五”時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現狀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我市自2008年起在白云、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和增城七個涉農地區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8年底實現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蓋。2019年起,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從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2020年底實現全市1042個行政村下設的7231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蓋。
通過治理,我市農村地區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處理,村容村貌明顯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滿意度顯著提升。但部分村莊或片區仍存在管網錯混接、老舊及設施破損、設施超負荷運行、進出水異常等問題。根據廣東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關于實施“三農”領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堅”行動的指導意見》(粵鄉振組〔2021〕8號)廣州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廣州市新鄉村示范帶建設工作方案》(穗鄉村辦〔2021〕7號)等最新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間,我市需在自然村全覆蓋治理基礎上深入開展提升工作,持續完善污水收集與處理,從講數量向講效能提升轉變,逐步實現村內生活污水應收盡收,設施高效穩定運行。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省委、省政府“三農”領域“九大攻堅”行動的部署,以經濟適用、建管并重為原則,建立健全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體系,保障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有效運行,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助力全面鄉村振興及美麗鄉村建設。(二)基本原則
重點突出、分區推進。以提升污水治理成效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通過“修復、改造、更新”等方式,優先對水源保護區、新鄉村示范帶、重點斷面周邊、城鄉結合部和中心村等重點區域內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開展提升工作。模式合理、工藝適宜。根據自然環境、經濟水平等條件,順應當地村居生產生活方式,完善技術路線和治理模式,優先選擇運維費用低、管護簡便的治理技術,滿足條件的地區可采用人工濕地、土壤滲濾等生態處理技術,積極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建管并重、長效運行。建立健全長效運維管養機制,強化治理設施運維和監管工作,提升專業化、智能化運維水平,充分發揮村組織和農民工匠作用,提高村民參與度,確保設施穩定運行,出水達標排放。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有效運行率不低于90%,村民滿意率達到80%以上。
三、工作任務
(一)全面摸查,制定提升工作方案
1.全面摸查治理現狀。各區以自然村為單位全面開展摸查和評估,摸清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狀況,梳理收集管網(錯混接、覆蓋不全面、老舊破損、高程設計不合理等)、設施站點(老舊、超負荷運行、不正常運行、出水水質不達標等)、治理模式不合理等問題,明確本區需提升總問題清單。
2.制定提升工作方案。各區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鄉村示范帶建設工作要求,統籌組織鎮(街)根據問題清單分析問題原因及嚴重程度,評估提升工作量,明確提升實施方式,細化年度任務,制定區級提升工作方案并印發實施。
(二)注重質量,加強項目組織實施
1.優化建設審批流程。各區需深度論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緊迫性、合規性、可行性。符合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等有關規定要求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項目,各區可按相關要求優化精簡審批程序,建立快審快批綠色通道,充分保障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的順利推進。
2.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各區可按照《廣東省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實施意見》,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建設領域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積極探索以工代賑綜合配套政策。
3.統籌推進提升治理。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與農村道路建設、河道整治、黑臭水體治理、農村廁所革命、美麗鄉村及新鄉村示范帶建設等工作相銜接,統籌推進實施。對納入廣州市新鄉村示范帶內的行政村,各區可通過人居環境提升項目整體打包實施。
4.加強建設質量管控。各區要督促建設單位落實工程建設質量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關建設標準規范、技術指南等要求,嚴把設計關、材料關、施工關、驗收關,提升工程建設質量。
(三)完善治理,強化設施治理效能
對農村生活污水收集管(渠)或終端處理設施不完善、治理模式不合理、出水水質不滿足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等問題自然村,通過新建、改造、修復的方式完善管渠和設施,提高污水管(渠)覆蓋率和設施有效運行率。
1.完善污水管(渠)。
(1)增補新建房屋及漏接區域管(渠)。加強改造優化,做好衛生改廁與農村污水收集管網的銜接工作,實現管網周邊農戶生活污水應收盡收。
(2)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對于已納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自然村宜結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提質增效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實施管網雨污分流改造,確保雨水或山水盡量不進入污水系統。距離城鎮污水管網較近、人口居住集中,且“十四五”期間擬接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的村要同步開展雨污分流改造。
(3)修復更新老舊管(渠)。對破損坍塌、錯混接、外水滲入、高程設計不合理等缺陷嚴重老舊管渠進行修復更新,恢復或提高污水收集轉輸能力。
2.改造污水處理設施。
(1)對設施超負荷運行或已不滿足資源化利用要求的自然村,在城鎮污水處理系統覆蓋區的,如滿足接入條件,可將村內生活污水接入城鎮污水處理系統;非城鎮污水處理系統覆蓋區的,按需新建或擴建處理設施。
(2)對人口減少顯著,處理設施進水不足且未充分發揮治污實效,經過充分論證可調整處理規模或治理模式,符合資源化利用條件的自然村,可調整為資源化利用治理模式,妥善做好處理設施停用手續及后續善尾工作。
(3)對設施老舊破損、出水不滿足排放要求等設施,采取工藝調整、改造等方式,恢復設施正常有效運行,出水達標排放。
3.提高資源化利用效能。積極響應“碳達峰”“碳減排”要求,完善資源化利用的配套設施建設,探索將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等農村建設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結合,統一規劃、一體設計。
4.及時開展完工項目驗收。各區結合實際情況,對試運行三個月以上、滿足設計要求的完工項目及時組織驗收。
(四)精細管理,建立運管長效機制
1.建立健全長效管護機制。堅持以用為本、建管并重,建立市級統籌指導、區政府為責任主體、鎮(街)為落實主體、行政村為參與主體、維管單位為技術服務主體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體系,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管護長效機制,確保設施運維管理有序、安全有效。
2.落實區級運維主體責任。各區政府負責制定并完善區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工作方案和制度,確定主管部門,落實運維經費。由區水務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1至2家專業運維單位,負責全區設施的維管工作,加強設施運維成效監督及村民滿意率評估。
3.落實鎮(街)運維直接責任。鎮(街)負責區域內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運維管理,制定本級運維管理制度,監督或指導維管單位、村(居)委按職責開展日常運行維護;落實鎮(街)巡檢責任,加強對處理規模20 t/d以上設施的進出水監測。
4.強化行政村運維監管責任。村(居)委應在鎮(街)的監督指導下,履行村內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日常運維監管責任,組建村級運維管理隊伍,落實設施日常巡檢、問題上報及督促整改工作,配合做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造和運行維護相關工作,引導和督促村民將新建、改建、擴建房屋生活污水接入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并負責接戶井以內收集處理設施的建造和維修養護。
5.加強農村地區排污監管。各區要對飲用水水源地等生態敏感區域周邊鎮(街)、村莊污水排放嚴格監管,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規范農村地區農戶、農家樂、養殖戶、民宿、工業企業等個人及排水單位的排水行為,確保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6.優化完善數字信息監管。在我市農村生活污水管理信息系統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區加快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收集管(渠)地理信息系統(GIS),結合實際監管的功能需求建立污水處理設施物聯網管理系統,完善動態更新機制,形成可用性強、擴展性好、可持續更新的數字化監管體系,逐步實現基礎信息數字化、巡查養護移動化、問題處置便捷化、輔助決策智能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省級工作要求,建立市、區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系統謀劃和統籌協調,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點工作任務,組織做好本區域提升規劃(或方案)編制實施工作,推動解決規劃、建設、運維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困難。
(二)強化資金保障
1.加強財政資金統籌。各區政府應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城市建設維護工作市區分工調整方案的通知》(穗府辦函〔2020〕19號)要求足額落實提升資金,可根據實際情況統籌涉農資金用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帶動作用,研究通過政府專項債券等方式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項目,保障提升資金落實到位。
2.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積極拓展投融資渠道,優化EPC等項目的實施,引導企業、鄉賢投資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嚴控新增隱性債務前提下,可通過申請國開行等政策性銀行中長期低息貸款等方式籌措資金。可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產業開發類項目整合搭配實施。
3.探索付費運營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區綜合考慮當地集體經濟狀況、污水處理成本、農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付費標準,逐步探索建立污水治理付費制度。支持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將付費事項納入村規民約。
(三)健全監督機制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河湖長制年度考核、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等考核內容,并將治理設施巡查納入村級河(湖)長、村(居)委工作內容,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督促整改。
(四)強化政策支撐鼓勵各區與高校、研究機構、企業合作,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過程關鍵技術研發、推廣,結合相關部門落實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用地、用電、稅收等優惠政策。
(五)加大宣傳力度結合鄉村振興戰略開展宣傳教育,支持和引導村級組織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宣傳信息引入村內公告欄,普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知識,提高農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逐步引導農民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監督管理,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關事項納入村規民約,建立共謀、共建、共管、共享機制,提高村民參與感和滿意率。
本文源自廣州市人民政府、鄉村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