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新聞資訊 > 企業新聞
內蒙古:關于做好 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3-05-19 11:39:33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黨的二十大在擘畫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宏偉藍圖時,對農業農村工作作出總體部署。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開局之年。守好“三農”基本盤,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加快建設農業強國,對于推動全區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具有特殊重要意義。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牧區工作的全面領導,以建設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為牽引,堅持農牧業農村牧區優先發展,堅持城鄉融合發展,強化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堅決守牢確保糧食安全、防止規模性返貧等底線,扎實推進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重點工作,加快建設農牧業強區,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為內蒙古全面建設現代化夯實根基,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出更大貢獻。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自治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抓緊抓好糧食和重要農畜產品穩產保供
(一)強化糧食產能建設。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確保穩面積、提單產、力爭多增產,全區糧食產量穩定在780億斤左右。繼續落實產糧(油)大縣獎勵政策,健全農民種糧收益保障機制,充分調動地方抓糧、農民種糧積極性。落實好國家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打造300萬畝以上高產高效典型,開展噸糧田創建。分區域推廣大豆等作物高產種植、玉米密植滴灌技術,著力提高糧食單產水平。落實三大主糧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完善農資保供穩價應對機制。深入推進優質糧食工程,實施糧食綠色倉儲提升等行動。鼓勵發展糧食訂單生產,實現優質優價。嚴防“割青毀糧”。強化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
(二)加力擴種大豆油料。深入推進大豆和油料產能提升工程,實施耕地輪作項目,探索利用鹽堿地種植大豆。完善自治區玉米大豆馬鈴薯生產者補貼政策,深入推進大豆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試點。抓好低產低效林提質增效,推動仁用杏、文冠果、元寶楓等木本油料發展。實施飼用豆粕減量替代行動,推廣低蛋白日糧等技術。
(三)大力推進奶業振興。深入實施奶業振興系列政策措施,做大做強奶業產業鏈,以伊利現代智慧健康谷、蒙牛中國乳業產業園等項目為抓手打造全球一流乳業全產業鏈生態圈,力爭2023年奶業全產業鏈產值突破2000億元。支持呼和浩特舉辦“全球乳業大會”。加快奶源基地建設,實施好奶業生產能力提升整縣推進項目,新建成規模化養殖場16個,推動70余個養殖場擴群增量,推動中小養殖場規模化發展,力爭全區奶產量突破785萬噸。加強奶牛種源基地建設,持續加大自主繁育支持力度,對使用性控胚胎、性控凍精給予補貼,對培育出國際國內排名靠前種公牛并經考核達標的育種企業給予獎勵。啟動自治區級核心育種場認定工作。強化乳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持續對乳制品加工龍頭企業生鮮乳加工增量和噴粉進行補貼。支持100個左右地方特色乳制品加工試點開展標準化建設。強化農(牧)企利益聯結,保護奶農合法權益。
(四)加快發展現代設施農業。實施設施農業現代化提升行動,建設設施農業高產高效示范區,力爭新增設施農業面積20萬畝左右。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發展設施蔬菜、瓜果、食用菌、花卉、中草藥等種植,推廣二氧化碳氣肥、水肥一體化等技術,打造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京津市場供應基地。在赤峰、呼和浩特、烏蘭察布、巴彥淖爾、通遼、錫林郭勒、包頭大力推進設施蔬菜基地建設,引進龍頭企業發展智能化高標準設施農業。在保護生態和不增加用水總量的前提下,探索科學利用戈壁、沙漠發展設施農業。在重點蘇木鄉鎮和中心嘎查村加快建設產地冷藏保鮮設施,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產地低溫直配中心。推動冷鏈物流向農村牧區延伸,完善農畜產品產地冷鏈物流設施服務網絡和支撐體系。研究探索對設施農業建設給予信貸貼息。
(五)做大做強現代設施畜牧業。通過引進龍頭企業、培育養殖大戶和專業合作社等方式,發展設施畜牧業,鼓勵農牧民積極參與。加快發展信息化、標準化、智能化飼養,重點提升標準化圈舍、飼草料收貯加工、飼喂等環節設施化水平。支持200個肉牛、400個肉羊規模養殖場戶提升改造設施設備。擴大中東部地區肉牛養殖,推動肉羊養殖向玉米主產區集中,穩定優勢區生豬產能。培育打造設施畜牧業重點縣,支持通遼建設全國肉牛產業第一重鎮。發展避災型畜牧業,重點在錫林郭勒、呼倫貝爾等草原牧區開展防災減災設施建設。
(六)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因地制宜、科學引導發展林下種養產業,有序擴大林下種養經營規模,增加林下產品有效供給,做大菌菇、林果、中草藥等產業。在保護與修復的基礎上,發展蓯蓉、鎖陽等林草沙產業。持續推進扎魯特旗、扎賚特旗、西烏珠穆沁旗實施草原畜牧業轉型升級試點建設,繼續實施國家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劃區輪牧,科學合理利用草原資源。支持興安盟建設國家級現代畜牧業試驗區。實施“一水一策”,科學劃定限養區、養殖區,發展大水面生態漁業,推進水產養殖池塘改造升級。因地制宜推進鹽堿水域漁農綜合利用、稻田綜合種養、冷水魚及螺旋藻產業發展。落實農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推進農畜產品信息化追溯管理。
(七)統籌做好糧食和重要農畜產品調控。加強糧食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儲備和購銷領域監管制度,以零容忍態度查處涉糧違法行為。落實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政策,強化生豬產能調控,力爭能繁母豬存欄穩定在56萬頭以上。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抓好“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指導農資生產企業穩產保供,適時做好化肥等農資儲備。加強農資產銷銜接,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農戶生產成本。深入開展糧食節約減損行動,大力提倡健康飲食,推進生產、儲運等環節節糧減損,健全常態化、長效化工作機制。
二、加強農牧業基礎設施建設
(八)加強耕地保護和用途管控。嚴格規范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強化補充耕地項目立項、實施、驗收、管護全程監管,嚴格落實新增耕地指標旗縣初審、盟市審核、自治區復核要求,確保補充的耕地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產能不降。嚴格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對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和設施建設用地實行“進出平衡”。探索建立耕地種植用途管控機制,明確利用優先序,加強動態監管,有序開展試點。加大撂荒耕地利用力度。按照整縣推進原則,優先在東北黑土區、產糧大縣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大的45個重點旗縣開展土壤普查。
(九)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制定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規劃。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395萬畝,同步實施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支持巴彥淖爾整區域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開展“十百千”高標準農田示范創建。實施東北黑土地保護工程和保護性耕作行動,在東部四盟市11個旗縣開展黑土地保護利用試點。嚴厲打擊盜采黑土、捕殺野生蚯蚓等破壞土壤行為。加強中低產田改造和旱作水平梯田建設,在河套—土默川平原、西遼河流域10個旗縣推進鹽堿地綜合利用。
(十)強化飼草基地建設。以農牧交錯帶和牛羊傳統養殖優勢區為重點,推動建設1300萬畝全株青貯玉米生產基地,完成糧改飼試點任務面積212.5萬畝。利用一般耕地中的秋閑田、中輕度鹽堿地等土地資源,建設190萬畝優質飼用燕麥生產基地。大力推廣羊草、檸條等鄉土品種,有序推進50萬畝羊草人工種植和60萬畝苜蓿基地建設,做大做強飼草業。
(十一)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編制自治區水網建設規劃。加快建設引綽濟遼工程、引綽濟遼二期工程以及內蒙古支線工程,深入推進引嫩濟錫工程前期論證,推動東臺子水庫如期下閘蓄水。加快推進河套、鐙口揚水等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協同推進周邊高標準農田建設。持續開展呼和浩特市、科爾沁區、烏拉特前旗3個大型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推進農業節水增效,重點解決“澆白地”等農業用水浪費問題。推進黃河流域農業深度節水控水,建立健全農業節水四項機制,逐步推行節獎超罰的用水獎補制度。在干旱缺水地區,大力發展高效節水旱作農業。編制中小河流治理總體方案,實施20條中小河流綜合治理項目。加快昆都侖、巴圖灣、翰嘎利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深化水權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灌溉用水定額制度和水價形成機制。
(十二)強化農牧業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研究開展農牧業氣候資源普查和分作物、分品種的精細化農牧業氣候區劃工作。優化農牧業氣象觀測設施站網布局,開展分區域、分作物、分災種的農牧業氣象災害風險預警,推廣智能節水灌溉氣象預報服務適用技術。壓緊壓實各級防汛抗旱責任制,健全防汛抗旱制度機制,加強設施和物資儲備,不斷提升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保障能力。提高生物災害監測預報能力,指導農牧民適時防治。因地制宜調整種植結構,推廣抗逆性強的品種,做到主動避災。扎實做好非洲豬瘟、口蹄疫、布魯氏菌病等動物疫病防控,強化獸醫社會化服務體系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完善森林草原防滅火體制機制,提升重點區域森林草原火災綜合防控水平。
三、強化農牧業科技和裝備支撐
(十三)推動農牧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持續推進國家乳業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草(種)業技術創新中心、巴彥淖爾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和中國農業科學院北方農牧業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推進杭錦后旗、巴林右旗國家農業科技現代化先行縣建設。在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高效種養與綠色生產、農牧業機械裝備與智能化、農畜產品加工技術與裝備、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與營養、農牧業生物安全與災害防控等重大創新領域,推動建設重點實驗室。加強大數據智能監測應用研究,對農牧業生產水、土、氣、物候、投入品、生物災害等學科群數據信息開展動態監測,建設10個以上農牧業科學觀測實驗站和野外觀測研究站。完善農牧業科技領域基礎研究穩定支持機制。
(十四)深入實施種業振興行動。實施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優勢特色品種培育和良種化水平提升工程,全面完成第三次農牧業種質資源普查,開展種質資源精準鑒定評價,提升60個“看禾選種”平臺建設水平,打造5個重點作物區域平臺。開展玉米、大豆、谷子、向日葵、馬鈴薯、肉牛、肉羊等育種攻關,加快優質品種更新換代步伐。加快推進內蒙古農作物種質資源庫建設。配合國家制定完善制種、種植、加工等標準,探索建立種植、研發、收儲、加工、認證、品牌建設等全產業鏈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體系。建設9個國家級、2個自治區級制種大縣,支持錫林郭勒建設“華西牛”種源基地。
(十五)強化農機裝備研發推廣。聚焦農機裝備短板,推動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專用播種機、高速精量(免耕)播種機、檸條平茬收獲專用機械等研發制造。加大大型、高端、智能化、節能環保作業機械推廣力度,支持北斗智能監測終端及輔助駕駛系統集成應用。完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全面實行重點補貼機具二維碼識別,運用手機客戶端和物聯網軌跡監控等,推動作業量與補貼有效掛鉤。
(十六)推進農牧業綠色發展。加快農業投入品減量增效技術推廣應用,開展控肥增效、控藥減害行動,加大測土配方施肥、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力度;推廣水肥一體化、淺埋滴灌、膜下滴灌等高效節水技術;開展地膜科學使用回收和秸稈綜合利用,實行殘膜回收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掛鉤;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示范。支持杭錦后旗、科右前旗、敖漢旗、察右前旗建設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結合糧食生產、種植業結構調整、主要糧食品種供求等情況,因地制宜探索推廣輪作模式。開展全區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風險管控。開展村莊環境空氣、地表水、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試點監測評估。嚴格執行禁漁期制度,持續規范增殖放流。制定西遼河、岱海母親河復蘇方案,科學實施農村牧區河湖綜合整治。實施黃河流域多沙粗沙區淤地壩建設。積極推進草原網格化監督管理,持續加大草原保護修復力度,加強退化天然羊草草地修復治理和檸條草場改良。編制自治區退耕還林還草鞏固成果提質增效實施方案,落實好第二輪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延長補助政策。提升外來物種入侵防控能力,加強境外引進野生動植物物種管理,嚴格規范“異寵”交易與放生行為。
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十七)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健全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監測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實行日常動態監測和定期集中排查相結合。對有勞動能力、有意愿的監測戶,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對因病因殘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無勞動能力,且無法采取開發式幫扶的監測戶,因人因戶給予針對性幫扶,做好兜底保障。鞏固提升“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續加大對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監測對象投入力度。
(十八)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把增加脫貧群眾收入作為根本要求,把促進脫貧旗縣加快發展作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扶志扶智,聚焦產業就業,不斷縮小收入差距、發展差距。中央和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重點支持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圍繞建設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支持在脫貧旗縣布局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和產業集群。健全龍頭企業聯農帶牧機制,積極發揮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家庭農牧場、農牧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引領帶動作用,采取代種代養、訂單種養、土地流轉、就近務工、入股分紅等形式,實現農牧戶與經營主體抱團發展、互利共贏。充分調動脫貧地區農牧戶積極性,因地制宜扶持多種類型、適度規模的庭院經濟。深入開展消費幫扶,持續推進消費幫扶示范城市和產地示范區創建,支持脫貧地區打造區域公用品牌。健全財政資金和幫扶資金支持的經營性幫扶項目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牧民增收。管好用好扶貧項目資產,明確產權歸屬和收益分配方式,推動持續發揮效益。實施防止返貧就業攻堅行動,通過“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幫扶車間+脫貧戶”模式,為脫貧人口提供就近就業機會;合理有序擴大鄉村公益崗位規模,優先安置脫貧人口、監測對象中的弱勞力和半勞力;深入開展“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保持脫貧人口就業規模總體穩定。在國家和自治區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旗縣實施一批補短板促振興重點項目,組建產業顧問組,深入實施醫療、教育干部人才“組團式”幫扶,更好發揮駐村工作隊、科技特派員產業幫扶作用。持續加強易地搬遷后續扶持,鞏固易地搬遷脫貧成果,加大搬遷群眾就業幫扶力度。
(十九)穩定完善幫扶政策。落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繳費困難群體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開展國家和自治區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旗縣發展成效監測評價。引導金融機構細化針對脫貧地區的支持措施,保持脫貧地區信貸投放力度不減,滿足脫貧人口生產經營信貸需求,擴大一般農戶“富民貸”規模。發揮京蒙產業對接平臺作用,積極開展園區共建、干部人才交流等工作,帶動脫貧旗縣更多承接和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持續做好中央單位定點幫扶對接工作。“萬企興萬村”行動繼續傾斜支持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旗縣。組織民營企業家參加“回報家鄉”專項行動。研究過渡期后農村牧區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機制。
五、推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十)做大做強農畜產品加工業。實施農畜產品加工業提升行動,支持家庭農牧場、農牧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業等發展農畜產品產地初加工,培育一批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綠色工廠,認定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支持龍頭企業開展產品創新、食品研發,大力發展預制菜肴、脫水果蔬、即食小吃、休閑食品等精深加工,開發更多功能性、保健型食品,提高產品附加值和溢價能力。引導農畜產品加工企業向產地下沉、向園區集中,在糧食和重要農畜產品主產區統籌布局建設加工產業園。引導屠宰加工向養殖集中區轉移,大力發展牛羊肉精細分割、冷鮮肉加工、熟食制作,促進“運畜”向“運肉”轉變。推動新增1個國家級優勢特色產業集群、1個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爭取認定10家以上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力爭主要農畜產品加工轉化率達到72%。
(二十一)做大做強農畜產品流通業。推動巴彥淖爾、呼和浩特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運營,支持包頭、通遼、鄂爾多斯等建設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大力發展牛羊肉等冷鮮產品和果蔬物流配送,引導生鮮電商、郵政、快遞企業建設前置倉和分撥倉,配備冷藏和低溫配送設備。統籌規劃農村牧區物流基礎設施網絡,改造提升產銷地、集散地批發市場。嚴格落實鮮活農畜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全力暢通郵政快遞和城鄉配送末端“微循環”。
(二十二)大力推動農牧業品牌建設。加快推動區域品牌建設,建立完善統一品牌、統一標準、統一包裝、統一宣傳、統一營銷的工作機制,力爭每個盟市培育提升2至3個區域公用品牌。加大區域公用品牌宣傳營銷力度。健全品牌建設體系和評價機制,完善內蒙古農牧業品牌目錄制度,定期發布“品牌榜”,推進“蒙”字標認證。重點支持發展潛力大、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開展農牧業品牌建設。搭建農畜產品流通平臺,舉辦優質農畜產品產銷線上線下對接大會,辦好“內蒙古味道”系列活動,鼓勵龍頭企業和超市擴大生產基地直采規模。
(二十三)加快發展現代鄉村服務業。全面推進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加強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和郵政快遞企業縣鄉村三級站點建設,推廣交郵合作、郵快合作等縣級寄遞末端共同配送模式,深化農村牧區“客貨郵”融合發展,繼續推進農村牧區郵路汽車化,打造互聯互通、長期穩定的三級農村寄遞物流體系。支持發展鄉村餐飲購物、文化體育、旅游休閑、養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盟市開展新能源汽車和綠色智能家電下鄉活動。
(二十四)培育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積極創建國家農業現代化示范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實施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計劃。培育國家和自治區鄉村旅游重點村鎮,打造一批鄉村旅游品牌項目和精品線路,支持鄂爾多斯、烏蘭察布等打造鄉村旅游民宿集群。加快推動“數商興農”和“互聯網+”農畜產品出村進城工程,鼓勵發展農畜產品電商直采、定制生產等模式,建設農畜產品直播電商基地。提升凈菜、中央廚房等產業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
(二十五)培育壯大縣域富民產業。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促進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奶業肉業振興條例,出臺肉牛、肉羊、馬鈴薯、羊絨、飼草等產業鏈支持政策措施,全力推動農牧業重點產業鏈建設。完善縣鄉村產業空間布局,提升縣城產業承載和配套服務功能,增強重點鎮集聚功能,創建8個左右國家級農牧業產業強鎮。引導勞動密集型產業向縣域梯度轉移,支持在城市周邊布局關聯產業和配套企業。支持高新區、經開區、農高區托管聯辦縣域產業園區。
六、拓寬農牧民增收致富渠道
(二十六)促進農牧民就業增收。落實好國家各項穩崗紓困政策,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穩崗傾斜力度,穩定農牧民工就業。繼續實施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和農村牧區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專項職業培訓計劃,加大脫貧勞動力、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旗縣勞動力培訓力度。完善工程建設領域農牧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維護好超齡農牧民工就業權益。強化監管執法,督促相關企業履行責任,保障網約車司機、外賣騎手等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依托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等積極建設農牧民工返鄉創業園(孵化基地),引導農牧民返鄉創業、帶動就業。積極爭取中央以工代賑資金支持,爭取將勞務報酬占中央預算內以工代賑投資比例提高到30%以上。
(二十七)促進農牧業經營增效。開展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推進農牧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積極創建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農牧場。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鼓勵有條件的家庭農牧場組建農牧民合作社、農牧民合作社根據發展需要創辦企業。鼓勵服務組織積極創新服務方式,因地制宜發展多環節、全程生產托管等服務模式,支持整鄉、整村集中連片開展以全程托管為主的社會化服務。支持服務組織拓寬服務領域,由耕種防收產中服務向產前、產后拓展延伸,提高服務質量。建立健全旗縣、蘇木鄉鎮、嘎查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總結各地“小田并大田”等經驗,探索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解決土地細碎化問題。完善社會資本投資農牧業農村牧區指引,加強資本下鄉引入、使用、退出全過程監管。依法健全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流轉土地經營權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防范制度,保障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農牧戶、經營主體等的合法權益。完善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治理結構,突出抓好盟市、旗縣(市、區)聯合社監事會組織機構建設和社有企業化債脫困、改革發展工作。
(二十八)賦予農牧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穩妥推進土地延包試點,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延包工作模式。推進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亂占耕地建房住宅類房屋專項整治兩項試點。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穩慎推進10個旗縣農村牧區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探索建立兼顧國家、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和農牧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調節機制。保障進城落戶農牧民合法土地權益,引導支持農牧民按照自愿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發展新型農村牧區集體經濟,推動集體經濟組織健全完善運行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積極開展資源發包、物業出租、居間服務、資產使用權入股等風險較小、收益穩定的經營活動。健全農村牧區集體資產監管體系。保障婦女在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合法權益。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行“三權分置”運行機制。深入推進農村牧區綜合改革試點示范。
七、扎實推進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
(二十九)加強村莊規劃建設。堅持縣域統籌,支持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分區分類編制村莊規劃,合理確定村莊布局和建設邊界。將村莊規劃納入村級議事協商目錄。規范優化鄉村地區行政區劃設置,嚴禁違背農牧民意愿撤并村莊、搞大社區。落實農村牧區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政策,滿足農牧民建房用地合理需求。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推進以蘇木鄉鎮為單元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積極盤活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優先保障農牧民居住、鄉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空間和產業用地需求。編制村容村貌提升導則,立足鄉土特征、地域特點和民族特色提升村莊風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樓亭廊“堆盆景”。實施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示范。制定農村牧區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建設指引。實施促進邊境地區發展工程,加快阿爾山、烏拉特中旗試點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興邊富民。
(三十)扎實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加大村莊公共空間整治力度,持續推進以“三清一改”為重點的村莊清潔行動。推進農村牧區戶廁問題整改,新建改建農村牧區衛生戶廁6萬個。加強農村牧區公廁建設維護。加強建制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分類梯次推進水源保護區周邊村莊生活污水治理,完成400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繼續加強農村牧區生活垃圾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及時清運處置。推廣符合農村牧區特點和農牧民習慣、簡便易行的垃圾分類處理模式,有條件的地區逐步實現易腐爛垃圾就地就近消納、有毒有害垃圾單獨收集貯存和處置、其他垃圾無害化處理。以蘇木鄉鎮或行政村為單位,建設一批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中心。持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推進衛生城鎮創建。
(三十一)持續加強農村牧區基礎設施建設。新建改建農村牧區公路5000公里,全面推行“路長制”,加強公路養護和安全管理,推動與沿線配套設施、產業園區、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重點村一體化建設。新建擴建農村牧區供水保障工程500處、邊境地區分散式水源點工程820處,開展水質提升行動。實施農村牧區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垃圾焚燒發電、沼氣利用等可再生能源。持續實施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農村牧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全過程監管制度。抓好農房和村莊建設現代化試點,推廣現代宜居農房。推進國家數字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建設,推動數字化應用場景在農牧業領域融合應用,建設一批自治區數字鄉村試點。實施智慧農牧業建設工程,建設一批智慧農牧場。深化“農牧大數據+金融”合創共建,逐步構建全區農牧業基礎數據資源體系。落實農村牧區公共基礎設施管護責任,推進改革試點。加快農村牧區應急管理基礎能力和消防裝備、水源等基礎設施建設,深入開展農村牧區交通、消防、經營性自建房等重點領域風險隱患治理。
(三十二)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向村延伸、向戶覆蓋,逐步補齊軟硬件短板。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高農村牧區小規模學校(教學點)基本教學水平。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發揮蘇木鄉鎮衛生院和嘎查村衛生室健康監測作用,提升旗縣級醫院重癥救治能力。開展基層衛生人員能力提升培訓,統籌解決鄉村醫生待遇保障問題,推進鄉村醫生隊伍專業化規范化。強化農村牧區新冠疫情防控,加快蘇木鄉鎮衛生院發熱診室建設,加強基層醫務人員配備和醫療物資供應儲備,加強老幼病殘孕等重點人群醫療保障。優化低保審核確認流程,健全困難群眾主動發現、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等機制,確保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應保盡保”。健全完善蘇木鄉鎮社會工作服務平臺,大力培養基層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加強農村牧區養老服務機構(設施)標準化建設,推進縣鄉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建設。實施農村牧區婦女素質提升計劃,加強農村牧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關心關愛農村牧區殘疾人和精神障礙患者。
八、健全黨組織領導的鄉村治理體系
(三十三)強化農村牧區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突出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強化旗縣黨委抓鄉促村責任,深入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全面推行“比武爭星”活動,組織農村牧區基層黨組織書記開展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鄉村振興培訓,提升蘇木鄉鎮、嘎查村班子領導鄉村振興能力。派強用好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強化派出單位聯村幫扶。加大惠農惠牧政策落實監督力度,開展鄉村振興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整治。持續開展市縣巡察,推動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有效銜接,強化對嘎查村干部特別是“一肩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經常性監督。對農村牧區黨員分期分批開展集中培訓。通過設崗定責等方式,發揮農村牧區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三十四)提升鄉村治理效能。堅持以黨建引領鄉村治理,強化縣鄉村三級治理體系功能,壓實旗縣級責任,推動蘇木鄉鎮擴權賦能,夯實嘎查村基礎。全面落實旗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包鄉走村、蘇木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村聯戶、嘎查村干部經常入戶走訪制度。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完善村規民約,持續推進村級議事協商創新實驗試點建設,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制度。加強農牧民法治宣傳教育,培養農村牧區學法用法示范戶,開展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提升網格化服務管理水平。常態化推進農村牧區掃黑除惡,嚴厲打擊“村霸”和宗族黑惡勢力。依法從嚴打擊農村牧區賭博等突出違法犯罪,嚴厲打擊侵害農村牧區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深化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推廣應用積分制、清單制、數字化、接訴即辦等治理方式,開展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建設。
(三十五)加強農村牧區精神文明建設。廣泛開展黨的二十大精神群眾性宣傳宣講,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在農村牧區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傳教育活動和“黨的聲音進萬家”主題文明實踐活動。加強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標準化建設,推動縣級融媒體中心高質量發展,辦好嘎查村“文明實踐廣播站”。組織烏蘭牧騎繼續開展“學創演”活動,支持鄉村自辦群眾性文化活動。深化文明村鎮、文明家庭等創建活動。實施農耕文化傳承保護工程,做好歷史文化名城、名村名鎮和傳統村落整體保護工作。開展第六個中國農民豐收節慶祝活動。推動各地制定移風易俗規范,發揮“一約四會”規范約束作用,集中治理高價彩禮、人情攀比、薄養厚葬、鋪張浪費等突出問題,推進喪葬習俗改革。
(三十六)有形有感有效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深入貫徹黨的民族政策,深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在農村牧區持續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加強中華民族歷史觀教育,推動中華文化符號和中華民族形象進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進旅游景區、鄉村旅游區和休閑度假區,引導農村牧區干部群眾不斷增強對中華民族的認同感、歸屬感、自豪感。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堅定不移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學習使用。
九、強化政策保障和體制機制創新
(三十七)健全鄉村振興多元投入機制。堅持把農牧業農村牧區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壓實各級政府投入責任。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牧業農村牧區比例。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振興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支持范圍。完善自治區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機制,進一步擴大投資規模。健全政府投資與金融、社會投入聯動機制,鼓勵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打捆打包按規定由市場主體實施,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更多投向農牧業農村牧區。引導金融機構加大農牧金融、普惠金融信貸投放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在保障糧食安全、支持種業振興、健全農村牧區金融服務體系方面探索創新。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活體抵押貸款業務,將肉牛、肉羊等作為抵押資產,緩解涉農涉牧企業和農牧民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肉牛、肉羊、羊絨、馬鈴薯加工龍頭企業擴大再生產提供擔保服務,降低擔保費率。加強農牧業信用信息共享。引導大豆、玉米等品種商業性“保險+期貨”項目落地實施,鼓勵生豬“保險+期貨”納入大商所保費補貼項目、甜菜“保險+期貨”納入鄭商所保費補貼項目,鼓勵加快馬鈴薯、葵花籽油期貨上市進程。鼓勵發展漁業保險。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分類穩妥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健全農村牧區金融服務體系。
(三十八)加強鄉村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干部人才“三服務一促進”和“萬名專家人才服務基層”行動。統籌推進新型農牧業經營和服務主體能力提升、種養加能手技能培訓、農村牧區創新創業者培養等行動,培育高素質農牧民1.5萬人以上,培育鄉村產業振興“頭雁”780名。精準對接鄉村建設人才需求,深化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推進涉農牧專業訂單定向人才培養。完善城市專業技術人才定期服務鄉村激勵機制,對長期服務鄉村的在職務晉升、職稱評定方面給予適當傾斜。逐步暢通城鄉雙向流動的政策通道,建立城鄉有序流動的戶口遷移制度。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實行人才無差別、就業無門檻落戶制度。根據村民自治意愿,允許農村籍大學生、退役軍人和支持鄉村建設的創新創業人才以實際居住、就業創業等為條件,遷回原籍或在就業創業地落戶。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教師“優師計劃”、“特崗計劃”和“國培計劃”,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持續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大學生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深入推進鄉村振興青春建功行動,開展鄉村振興青年先鋒選樹宣傳活動。
(三十九)推進縣域城鄉融合發展。健全城鄉融合發展制度機制,暢通城鄉要素流動。統籌縣域城鄉規劃建設,編制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優化完善縣域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布局。推動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加強中心鎮市政、服務設施建設。推進滿洲里和寧城國家新型城鎮化示范縣城建設。深入推進縣域農牧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同常住人口掛鉤、由常住地供給機制。做好農牧民工金融服務工作。梯度配置縣鄉村公共資源,發展城鄉學校共同體、緊密型醫共體,推動縣域供電、供氣、電信、郵政等普遍服務類設施城鄉統籌建設和管護,有條件的地區推動市政管網、鄉村微管網等往戶延伸。扎實開展國家鄉村振興示范創建。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學深悟透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鄉村振興責任制,抓實抓細農牧業農村牧區工作。各級黨政一把手要親自謀劃部署、親自組織推動“三農三牧”工作,旗縣委書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農三牧”工作上,當好一線總指揮。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樹牢群眾觀點,深入基層一線調查研究,摸清實際情況,找準推進工作的方法路徑。堅持農牧民主體地位,切實尊重農牧民意愿和首創精神,鼓勵引導基層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強化系統觀念,統籌解決好工作中兩難、多難問題,把握好工作時度效。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撲下身子真抓實干,堅決摒棄各種不切實際的做法。深化糾治鄉村振興中的各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切實減輕基層迎評送檢、填表報數、過度留痕等負擔,落實容錯糾錯機制,鼓勵實干擔當,讓基層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服務農牧民群眾的主責主業上。加強鄉村振興統計監測。統籌開展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將抓黨建促鄉村振興情況作為盟市、旗縣、蘇木鄉鎮三級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推動鄉村振興各項任務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