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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2021-2025年)
2022-08-04 15:33:03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意見,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鄉村振興局組織制定了《湖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2021-2025年)》。
湖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
(2021-2025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部署和我省有關貫徹落實若干措施,加快解決我省農業農村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省委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總要求,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聚焦突出短板,深入開展農村環境整治,堅持美好生活共同締造,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健全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體系,解決農業農村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助推鄉村生態振興,著力建設美麗湖北,為努力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作出積極貢獻。
主要目標:到2025年,農村環境整治水平顯著提升,農業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新增完成3500個行政村環境整治,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35%,基本消除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化肥農藥使用量持續減少,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均達到43%,農膜回收率達到85%;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突出污水治理重點。以解決農村生活污水等突出問題為重點,提高農村環境整治成效和覆蓋水平。推動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統籌規劃、建設和運維。重點治理水源保護區和城鄉結合部、鄉鎮政府駐地、中心村、旅游風景區等人口居住集中區域,優先治理位于重點流域(長江、漢江、清江)、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沿線區域、三峽庫區等環境敏感地區及水質需改善控制單元范圍內的村莊。(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加強與農村改廁銜接。科學選擇改廁技術模式,宜水則水、宜旱則旱。在水沖式廁所改造中積極推廣節水型、少水型水沖設施。因地制宜推進廁所糞污分散處理、集中處理與納入污水管網統一處理,鼓勵聯戶、聯村、村鎮一體處理。已完成水沖式廁所改造的地區,具備污水收集處理條件的,優先將廁所糞污納入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系統;暫時無法納入污水收集處理系統的,應建立廁所糞污收集、儲存、資源化利用體系,避免化糞池出水直排。計劃開展水沖式廁所改造的地區,鼓勵將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營;暫時無法同步建設的,預留后續污水治理空間。(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因地制宜選擇治理方式。按照平原、山地、丘陵、缺水和生態敏感區等典型地區,分類完善治理模式,科學合理建設農村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做好戶用污水收集系統和公共污水收集系統的配套銜接,合理選擇排水體制和收集系統建設方式,確保污水有效收集。位于城鎮邊緣區、具備納管條件、居住相對集中的區域,優先考慮就近納入城鎮污水管網集中處理;距離管網較遠、人口密集、環境要求較高的地區,可建設集中處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居住偏遠分散、缺水的非環境敏感區、人口較少的規劃保留村莊,結合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可采用分散處理為主的簡單治理方式。優先推廣運行費用低、管護簡便的污水治理技術,鼓勵居住分散地區采用生態處理技術,可通過黑灰水分類收集處理、與畜禽糞污協同治理、建設人工濕地等方式處理污水,達到資源化利用要求后,用于庭院美化、村莊綠化等。2023年底前,重點圍繞污水集中式處理、分散式資源化利用等方面進一步篩選完善適合我省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術工藝。(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健全設施運行維護機制。實施《湖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督促地市完成現有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排查,對設施停運破損、管網未配套、處理能力不符合實際需求、出水水質不達標等非正常運行的設施制定改造方案,有序完成整改,提高設施正常運行率。探索建立財政補貼、村級組織自籌、村民適當繳費的資金投入分擔機制,明確設施產權歸屬和運維責任主體,完善依效付費制度。支持各地爭取國開行綠色金融項目支持,建立屬地管護、第三方管護、設施建設運行一體化等管護模式,鼓勵將農村生活垃圾、污水處理等相關設施建設與運行一體化推進,推廣“專業化運維+村民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設施租賃等模式。(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二)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
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在不便于集中收集處置農村生活垃圾的地區,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無害化處理方式,降低設施建設和運行成本。完善日常巡檢機制,嚴厲查處在農村地區飲用水水源地周邊、農村黑臭水體沿岸隨意傾倒、填埋垃圾行為。到2025年,進一步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推行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與利用。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加快探索符合農村特點和農民習慣、簡便易行的分類處理模式,減少垃圾出村處理量。有序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與資源化利用示范縣創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基本實現農村可回收垃圾資源化利用、易腐爛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納、生產經營性及有毒有害垃圾單獨收集貯存和處置、其他垃圾無害化處理。(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鄉村振興局、省供銷合作總社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三)全面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整治
明確整治重點。建立并動態調整農村黑臭水體監管清單,優先整治面積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水體,實行“拉條掛賬、逐一銷號”,穩步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對新發現的農村黑臭水體及時納入監管清單,加強動態管理。鼓勵治理任務較重、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市,積極申報國家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試點。(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水利廳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強化系統施治。針對黑臭水體問題成因,以控源截污為根本,綜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態修復、水體凈化等措施。將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與生活污水、垃圾、種植、養殖等污染統籌治理,將治理對象、目標、時序協同一致,確保治理成效。對垃圾坑、糞污塘、廢棄魚塘等淤積嚴重的水體進行底泥污染調查評估,采取必要的清淤疏浚措施。對清淤產生的底泥,經無害化處理后,可通過綠化等方式合理利用,禁止隨意傾倒。根據水體的集雨、調蓄、納污、凈化、生態、景觀等功能,科學選擇生態修復措施,對于季節性斷流、干涸水體,慎用浮水、沉水植物進行生態修復。對于滯流、緩流水體,采取必要的水系連通和人工增氧等措施。(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健全管護機制。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平臺作用,壓實部門責任,實現農村黑臭水體有效治理和管護。對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開展整治過程和效果評估,確保達到水質指標和村民滿意度要求。將農村黑臭水體排查結果和整治進展通過縣級媒體等向社會公開,在所在村公示,鼓勵群眾積極參與,對排查結果、整治情況監督舉報。(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四)穩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
持續推進化肥減量增效。實施精準施肥,分區域、分作物制定化肥施用限量標準和減量方案,制定水稻、玉米、小麥、油菜等氮肥推薦定額用量,落實化肥使用總量控制。抓好取土化驗、田間試驗等測土配方施肥基礎性工作,不斷完善作物施肥方案,在關鍵農時發布施肥指導意見,指導農民科學選用施用配方肥。加大側深施肥、種肥同播、水肥一體化等先進施肥技術推廣力度,引導農戶應用緩控釋肥、水溶性料等新型肥料品種。探索推進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促進糞肥就近還田利用,推進秸稈肥料化還田、綠肥翻壓還田。到2025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穩定在90%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供銷合作總社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持續推進農藥減量控害。在糧食主產區和園藝作物重點區域,集成推廣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綠色防控技術。沿長江流域,辦好省級綠色防控技術示范區。創建全國綠色防控示范縣,集成推廣生態控制、生物防治、理化誘控、蜜蜂授粉等化學農藥替代技術。大力推進專業化統防統治,有效提升病蟲害防治組織化程度和科學化水平。構建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一批智能化、自動化田間監測網點,提高重大病蟲疫情監測預警能力。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管理,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試點。到2025年,全省主要農作物綠色防控覆蓋率達到55%,主要糧食作物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5%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供銷合作總社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五)推進農膜回收與秸稈資源化利用
加強農膜生產、銷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環節管理。積極探索推廣環境友好生物可降解地膜。培育專業化農膜回收主體,發展廢舊地膜機械化撿拾,建設農膜儲存加工場點。建立農田地膜殘留監測點,開展常態化、制度化監測評估。推廣普及標準地膜,強化市場監管,禁止企業生產、采購、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地膜。到2025年,力爭農膜回收處理率在85%以上,農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深入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建設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建立能源化、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綜合利用體系。打造秸稈綜合利用全產業鏈。推進農業機械化由主要作物耕種收環節向秸稈處理等全過程延伸。到2025年,全省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供銷合作總社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六)強化養殖業污染防治
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完善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管理制度,依法合理施用畜禽糞肥。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提檔升級,規范畜禽養殖戶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開展設施裝備配套情況核查。持續實施綠色種養循環試點項目,構建種養結合科學路徑,因地制宜探索畜禽糞肥還田運行服務模式。深入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推動糞污處理達到無害化基本要求,滿足肥料化利用基本條件,促進就地就近還田。到2025年,全省畜禽規模養殖場建立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和臺賬,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穩定在97%以上,畜禽養殖戶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水平明顯提升。(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2022年底,畜牧大縣率先完成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促進區域畜牧產業布局規模與資源環境承載力基本匹配,推進種養循環、農牧結合。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制度,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監督指導規模化養殖場依法持證排污、按證排污或者進行排污登記,遵守排污許可證管理規定。嚴格落實“三區三線”及“三線一單”管控要求,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管理。結合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和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臺賬和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進行抽查。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污染防治設施配套不到位以及糞肥超量施用污染環境等環境違法行為。(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推動水產養殖污染防治。推進漁業綠色發展,鞏固江河湖庫自然水域網箱圍網養殖取締成果。加快漁業發展方式轉型升級,大力推廣設施漁業、循環水利用、大水面生態增養殖、蝦稻共作和稻漁種養等綠色健康養殖模式和技術。著力實施連片池塘標準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工程,積極推動平原湖區連片500畝以上、丘崗山區連片200畝以上的池塘尾水達標排放。探索建立養殖池塘尾水處理管理和維護長效機制。力爭到2025年,水產養殖主產區連片池塘尾水治理工程取得成效,養殖水域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制定省級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推進養殖尾水達標排放;規范工廠化水產養殖尾水排污口設置;依法加大環境監管執法檢查力度。(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七)推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監督指導
推進農業面源污染調查評估。以市州為整體,以縣為單元,通過統計部門統計調查信息、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平臺等,摸清農藥化肥使用、畜禽和水產養殖等農業源污染物排放底數;通過實地調研、農戶入戶調查和養殖廠戶臺賬抽查、智能終端采集等方式,探索科學機制,開展農業源污染物排放情況抽查核查。在洪湖、石首、秭歸等10個地域特征明顯的縣市,總結長江經濟帶重點流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范項目實施經驗,探索和推廣區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模式。(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統計局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結合湖北省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工作,探索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負荷評估和績效評估,充分運用農業源調查核查結果、農業面源污染監測結果,科學評估農業源污染入河湖庫等水體負荷,確定農業面源污染優先治理區域清單,監督指導各地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落實長效績效評估機制。(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啟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在鐘祥市率先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調查、監測、負荷評估、污染治理和績效評估等試點工作,鼓勵其他有條件地區同步開展先行先試,啟動農業面源污染全過程跟蹤監測評估,科學測算化肥農藥、畜禽糞污和池塘養殖尾水對農業面源污染的影響,探索科學評估農業面源污染負荷機制,編制優先治理區域清單,圍繞種植、養殖業污染控制,進行系統設計、整體布局,形成易復制、可推廣的綜合治理措施,同步開展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績效評估,探索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科學路徑。(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鐘祥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八)實施農業減排固碳
加大農業機械節能減排,逐步淘汰高能耗農業機械裝備,加快新能源農機裝備的研發應用,推廣農用電動車輛、節能環保農機、節油漁船,發展節能農業大棚。大力開展濕地和農田林網的建設與保護。加強耕地質量建設,保持農田土壤生態系統的長期固碳能力。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有效減少畜牧業溫室氣體排放。大力推進農業生態技術、綠色技術和增匯型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因地制宜篩選推廣一批高捕碳、高固碳作物種類,增強農業固碳能力。(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九)夯實鄉村發展綠色底盤
積極開展“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探索“兩山”轉化路徑和制度,支持十堰市打造“兩山”實踐創新先行區,支持恩施州等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到2025年,力爭新增5個“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加大“兩山”實踐創新基地監管和宣傳力度,總結凝練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兩山”轉化模式,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有益借鑒。(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生態環境、農業農村、鄉村振興、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定期會商、督導評估,強化“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協同推進攻堅戰。建立定期調度機制,各市(州)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按季度報送目標任務進展情況,按年度總結推進。(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二)落實支持政策
落實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稅費優惠政策。按照《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意見》等相關要求,土地出讓收入重點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供水保障等方面。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按照公用基礎設施建設優先列入建設用地計劃,依法落實用地審批。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涉及項目立項、用地、規劃、環評、招投標等環節的綠色聯動審批通道,合理簡化審批程序;落實農業農村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用地和運維經費保障支持政策,切實減輕設施運行成本。(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三)加大資金投入
健全市縣為主、中央和省級補助的政府投入體系,加強農業農村污染防治財政資金投入保障。發揮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等政策引導效應,加強績效管理,支持解決農村環境突出問題,推動農村人居環境保護。將全省農村污染防治任務量作為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以獎代補資金分配因素。地方各級財政落實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支出責任,保障重點任務實施。大力發展農業農村綠色金融,探索建立多元化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擴大對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項目的金融支持。(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四)強化監測監控
加強農村環境質量監測,在人口集中區、主要養殖區和種植區等,加密布設水體質量監測點位,基本實現監測點位區縣級全覆蓋。持續推進日處理2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監測。對國家監管清單中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組織市(州)監測部門開展透明度、溶解氧和氨氮3項指標監督性監測,原則上每年至少監測1次。對10萬畝及以上灌區農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質開展監督監測,監督指導規模化以上養殖場(畜禽、水產)開展環境監測。(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農業農村廳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湖北長江及漢江流域干流、丹江口水庫、江漢平原、四湖流域等區域農區為重點,選擇邊界清晰農業生產單元或典型小流域農區,結合已有監測網點,加密布設監測點位,持續開展農田氮磷流失試點監測、區域農區農業面源污染在線監測,有序推進畜禽糞肥還田利用全鏈條監測,逐步構建完善農業面源污染監測“一張網”。(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配合,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五)強化監督考核
將農村環境整治、農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等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工作指標納入全省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納入全省生態示范創建和考核;納入全省市縣鄉村振興考核。在2025年底,對本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突出問題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疇,對污染問題嚴重、治理工作推進不力的地區進行嚴肅問責。(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